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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创新机制 服务民生 寿县农民工统筹培训成效显著

日期:2009-12-23 作者: 来源: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 【字号: 打印本页

寿县是农业大县,农业人口118,占总人口的88%,外出务工人员达37万人。近年来,寿县委、县政府坚持以农民工培训为抓手,以农民转移就业为纽带,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积极推行劳务经济战略。通过创新农民工培训机制,统筹培训,完善服务,拓展渠道,实现以农民工培训促进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全县每年劳务输出收入达20多亿元,占农民总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以培训带动劳务经济成为寿县经济增长的新亮点。2007年寿县被授予"全国劳务输出示范县",同年在全国劳务品牌展示会上,寿县裁缝被评为"全国优秀劳务品牌"

  自2004年以来,寿县先后开展了"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由于体制性原因,培训平台不统一,职能交错,使农民工培训工作缺乏有机地协调和衔接,难以形成合力。主要表现在:一是相互争夺培训机构。由于县内能够承担农民工培训的公办培训机构仅有4,难以满足培训需要,造成主管部门相互争夺培训能力较强的民办培训机构;二是生源争抢激烈。培训机构为扩大培训人数,相互争夺生源;三是补贴标准不统一。培训机构为获取较多利益,只愿承担培训补贴较高的培训任务,而补贴标准低的不愿承担,造成选择性培训;四是资金安全存在隐患。由于培训资金性质不同,资金渠道不一,容易造成补贴对象多头上报,给虚报冒领留下隐患;五是工作成本较高。各主管部门均要到培训机构进检查、验收、考试、鉴定,点多面广,工作量大,造成行政成本较高,同时也给培训机构增加了负担。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2007年县政府以我县列入省支农资金试点县为契机,整合各类培训补贴资金,创新机制,统筹抓好农民工培训。

  一是建立协调机制。县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王仲儒任组长,县分管财政、农业、扶贫、劳动保障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培训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劳动保障局。统一制定下发了《关于统筹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意见》(寿政办[2007]49)。今年3月份,张绪鹏县长亲自召集县政府办、财政局、农委、劳动保障局、扶贫办等单位,在安丰镇召开了农民工培训统筹专题会议,在全面总结农民工统筹培训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寿县农民工培训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寿政办[2009]22)和《寿县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寿农培组[2009]1),建立健全了农民工培训工作实行政府统筹安排,分类培训,统一管理,统分结合的培训工作新机制,解决了部门分割,资源浪费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提高培训效率,保证了全县培训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是整合培训资源。在现有培训资源的基础上,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具特色的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由财政、劳动保障、扶贫、农业部门考核认定,报上级主管理部门批准备案,作为农民工培训定点机构。每年由农民工培训领导组办公室按照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要求分部门落实培训任务,实行叠加培训,即对培训时间长,技术含量高的培训,先按"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的固定补贴标准和培训傻笑使用一部分培训资金,对不足的培训资金由劳动保障部门用农民工技能培训资金按培训任务标准进行补差。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实现培训资源共享,培训资金互补。培训的农民工由劳动保障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能力证书。

  三是统筹使用补贴资金。对上级安排的各项培训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协有关部门按照省市对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要求,分不同专业工种,确定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实行叠加培训的补贴资金叠加使用。今年共叠加培训5800,叠加培训资金230万元。培训资金由财政局设立专户,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直接划入。对补贴资金拨付与发放,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劳动保障、农委、扶贫办等部门进行会审,防止培训机构重复申报,骗取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全部实行"一卡通"直接补给农民。

  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农民工培训工作列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年初县委、县政府下达各乡镇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县农民工培训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培训机构自主申报培训指标,结合实际培训能力下达培训计划,农民工培训领导组办公室与培训机构签订《寿县农民工培训项目合同书》,做到一级向一级负责。年底对培训促进就业工作进行评估,对未能完成下达培训任务的机构,减少下年度培训计划,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完不成培训任务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对任务完成好的,通报表彰,并予以适当奖励。

  自2007年实行农民工统筹培训以来,全县形成了良好的相互协调协作机制,解决了培训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调动了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和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提高了培训质量,确保了资金安全。

  一是培训任务超额完成。2008年市下达我县培训计划14900人,实际完成15424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目标任务,在全市年终考评中,我县农民工培训获得第一名,并受到市政府的表彰。今年市下达农民工培训任务14000,实际完成培训任务15100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培训的农民工就业率达89%

  二是培训资金得到落实。2008年我县共整合各类资金534万元,其中阳光工程105万元,雨露计划92万元,农民工技能培训337万元。2009年整合各类资金446万元, 其中阳光工程 84万元,雨露计划92万元,农民工技能培训270万元。由于资金整合到位,确保了农民工培训正常开展。

  三是培训质量和农民工素质明显提高。凡参加农民工培训的学员,愿意参加技能鉴定的,均实行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从而促使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有效杜绝了培训机构虚报培训人数,使农民工学有所获并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增加了转移就业能力。今年以来有 9195人通过职业资格鉴定,此举深受培训机构、受训农民和用人单位的欢迎。

  四是转移就业率明显提高。统筹农民工培训后,不仅培训机构加大了培训转移工作力度,劳动就业部门也把培训的农民工纳入政策信息咨询、求职代理、就业指导、职业介绍范围,组织用工单位与培训机构对接洽谈,促进了培训转移就业。2008年经培训转移就业的农民达12837人,占当年培训人数的83%。今年培训转移就业的农民工共有12510,占全年培训人数的85%。

  五是资金更加安全有效。农民工实行统筹管理后,改变了过去多头管理,分散行动的现象,大大降低了工作成本,补贴资金统一会审把关,资金按规定渠道拨付和发放,确保了资金安全。三年来,共拨付发放资金1141万元,没有发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培训资金现象,培训补贴资金实实在在落实到受训农民头上,提高了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