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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军和武警部队副食品生产基地及从事农副业生产人员中开展绿色证书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日期:2004-02-21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在军队从事农副业生产人员中开展“绿色证书”培训,有利于提高军需生产岗位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提高军队的现代化后勤供给能力。全军和武警部队应按照“绿色证书”岗位培训的要求,认真抓好副食品生产基地及从事农副业生产人员的“绿色证书”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与目标

    参加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全军和武警部队副食品生产基地人员和从事农副业生产的人员。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使他们成为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的劳动者。

    二、培训的组织管理

    为了加强对军队“绿色证书”培训工作的指导,由总政治部宣传部、总后勤部军需部和全国“绿色证书”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军队“绿色证书”培训工作指导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进行总体协调,制定相关政策,拟订培训计划,核发证书等。团以上单位军需具体组织副食品生产基地人员和分队农副业生产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学员档案管理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协助军需部门抓好“绿色证书”培训工作。

    三、培训内容和时间

    军队“绿色证书”培训的内容,应从各部队实际需要确定。可因地制宜地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农村能源生态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以及经营管理和农村政策法规方面的培训。培训使用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编印的教材和教学大纲。首期开设蔬菜、果树、畜牧兽医三个专业,以后可根据需要逐步开设其它专业。培训时间为300学时,其中学习理论200学时,实践实习100学时。培训工作一般在一个生产周期内完成。每年分别在3月和9月安排2次报名,培训应在农闲和双休日时间进行。

    四、培训形式与方法

    “绿色证书”培训工作应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主要采取自学、集中授课、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一般应在军营内进行,以各级的副食品生产基地为培训点统一组织,可聘请地方教员授课。具备卫星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传媒条件的单位,可以开展远程教学。

    五、培训费用与考核发证

    “绿色证书”培训费用,包括培训组织管理、聘请培训师资、购买培训教材和生产实习及证书费等,一般每人需100元左右。原则上义务兵学员由部队支出80%,个人负担20%;士官学员由个人负担。个人或家庭确有困难的,可酌情减免。

    学员的理论和实践考核,由团以上军需部门组织和聘请军队及地方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绿色证书”培训考核标准进行。学员经过考试合格,并通过本岗位规定期限的实践考核,由全国“绿色证书”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军队绿色证书培训工作指导办公室颁发农业部统一印制的《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即:“绿色证书”)。学员获证后,在部队作为晋职晋级、选改士官的依据。退伍后,该证书与当地县级政府颁发的《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具有同等作用。

    接受绿色证书培训的学员,可结合绿色证书培训考试考核工作,由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组织进行农业行业相应工种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同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培训的学员,可结合“绿色证书”培训考核工作,参加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组织的农业行业相应工种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可同时获得相应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