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科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科教处,黑龙江农垦总局科技局,广东省农垦总局科技处:
按照《关于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6〕第455号)要求,我司组织对各省推荐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进行了审查、遴选,现将遴选出的首批100个基地名单予以公布。
为进一步规范示范培育基地的管理,我司制定了“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牌匾样式、“基本情况介绍展示牌”格式要求以及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请参照执行。
附件:1.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名单
2.“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牌匾样式和“基本情况介绍展示牌”格式要求
3.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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