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度“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候选人的通知
农科(教育)函〔2017〕230号
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度“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科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科教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局,广东省农垦总局科技处:
2017年,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将继续组织“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评选活动,资助一批在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表现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名额
2017年重点支持贫困地区40周岁以下新型职业农民。请各省按照《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资助项目评审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评审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本省脱贫攻坚工作,择优推荐人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名额分配数2人(含)以上的省份,至少从国家或省级贫困县中遴选1人。
二、推荐评审过程
(一)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将《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申报书》(附件3)和典型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科教司、基金会各保存1份)连同被推荐人选2寸免冠照片2张,7月20日前邮寄至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教育处(电子件一并发送)。
(二)材料截止后,我司将会同基金会聘请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对各省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遴选出100名拟资助对象,并按照评审办法公示、公布、颁发资金和证书。
三、其他
(一)支持生产。基金会对每位获选的新型职业农民资助1万元生产发展资金。各获选者要将资金全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对资金的使用应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不得挪作他用。基金会将适时对受资助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跟踪回访,检查资金使用效果。
(二)组织进修。我司将在2017年获得“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称号的新型职业农民中择优遴选,举办现代青年农场主高级研修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创业兴业能力。
四、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科技教育司靳红
联系电话:010—5919301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电子邮箱:kjsjyc@agri.gov.cn
(二)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王蔚南
联系电话:010—59194698
附件:1.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资助项目评审办法
2.2017年“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推荐名额分配表
3.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申报书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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