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重大引领性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成果大面积推广应用,发挥科技对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提高单产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推介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重大引领性技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
二、推荐范围
(一)主导品种
主要粮油作物、经济作物、园艺作物、热带作物、饲草、畜禽、水产及重要名特优新品种等,具有增产潜力大、适应性广、抗性强、品质优、产量高等特点。
(二)主推技术
1. 农作物综合栽培技术及病虫草鼠害防治技术;
2. 畜禽水产科学繁育、饲养及疫病综合防治技术;
3. 重要名特优新品种的种养技术;
4. 农业机械化、设施化、智能化与农产品加工储运等农业产业化关键技术;
5. 有利于农业防灾减灾、耕地质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的先进适用技术。
(三)重大引领性技术
重大引领性技术是主推技术的前导性技术,重点推荐高效种养、生物育种、耕地保护与利用、防灾减灾、设施与智能装备、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资源环境、精深加工、绿色低碳等领域技术。
三、推荐条件
(一)品种(配套系)须经全国或省级品种审定(登记)机构审定(登记)。优先推荐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品种权的农作物品种。
(二)技术要点、操作规范和适宜区域清晰,须经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试验示范,涉及的投入品、装备等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优先推荐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四良”融合的集成技术。
(三)知识产权清晰。
(四)推荐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应具有较大的应用区域和规模且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在增产、提质、增效等方面潜力大,应用效果好;推荐的重大引领性技术应在一定区域示范应用中取得明显成效,具有重大引领作用和发展潜力。
(五)在应用过程中得到用户、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或地方政府的充分认可。
(六)在相应技术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代表轻简化、机械化、可持续的先进农业技术发展方向,适应产业规模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需要。
(七)已经推介为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3年内再次推荐,应在条件(四)和(五)方面取得重大应用进展。
四、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主要为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涉农企业等。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涉农企业等应与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联合申报。
五、推荐单位和推荐数量
(一)主导品种、主推技术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品种和技术各不超过10项。
2. 中国农业科学院推荐品种和技术各不超过15项,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推荐各不超过10项;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全国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等推广机构推荐本单位作为成果完成单位或技术依托单位的各不超过5项。
3.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每个体系推荐品种和技术各不超过5项。
(二)重大引领性技术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不超过2项。
2. 中国农业科学院推荐不超过3项;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推荐不超过2项;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全国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等推广机构推荐本单位作为技术依托单位的不超过2项。
3. 农业生物育种重大专项、农业农村部作为主责单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农业科技重大项目推荐数量各不超过2项,由有关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推荐。
六、材料报送
(一)推荐单位在10月底前完成遴选,并于10月25日—11月5日期间组织拟推荐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重大引领性技术的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录入“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重大引领性技术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网址另行通知)。
(二)拟推荐主导品种的申报单位,在管理系统中填写《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农作物)申报表》(附件1)或《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畜禽水产)申报表》(附件2)。同时提供品种审定、鉴定、登记等证明文件,获奖证书,种子、种苗及品种产出商品图片(图片大小不低于1.0 M),品种推广应用规模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拟推荐主推技术、重大引领性技术的申报单位,分别按照《2026年度农业主推技术介绍材料(模板)》(附件3)、2026年度农业重大引领性技术介绍材料(模板)(附件4)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应技术介绍材料。材料字数不超过5000字,插入3—5幅有助于理解该项技术的高清图片(图片大小不低于1.0 M),并附图注。同时提供知识产权、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技术推广应用规模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函,内容应包括遴选推荐的过程和结果等。11月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及《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农作物)汇总表》(附件5)、《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畜禽水产)汇总表》(附件6)、《2026年度农业主推技术汇总表》(附件7)、《2026年度农业重大引领性技术推荐汇总表》(附件8)提交管理系统。
七、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和遴选工作,对拟推荐的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按名额排序推荐。申报单位和技术(品种)持有者对所提交的技术(品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证明文件的出具单位(机构)应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推荐品种2023年和2024年生产应用面积(规模)数据应与种业信息管理部门的统计数据相符。
(二)主导品种应列出主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主推技术、重大引领性技术应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推荐的重大引领性技术应有配套的试验示范场所和经费支持,能够组织开展技术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等任务。
(三)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的成果经相关行业司局同意后推荐;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荐工作由体系首席科学家牵头开展,成果经执行专家组一致同意并签字后推荐,由首席科学家所在单位组织报送。
(四)同一品种、技术严格按照单一渠道推荐;同一技术不得同时申报主推技术和重大引领性技术;往年已经入选主推技术的,不得推荐为重大引领性技术。
(五)强化科研诚信与监督。对存在材料夸大应用效果,提供虚假数据、虚假证明、虚假合同等虚假材料,打招呼、请托等行为,技术内容包含特定商品品牌投入品以及知识产权权属不清、职务发明权属不清等情形的,不予推介,并视情形轻重给予约谈、通报、列入科研失信档案等处理。
(六)未按上述要求申报推荐和提供材料的,不予推介。
八、联系方式
(一)中国农学会
联系人:刘宸硕
电 话:010—59194213
邮 箱:nxhgjc@126.com
(二)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
联系人:刘哲 张良
电 话:010—59193023
(三)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重大引领性技术管理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谷成亮 李彦硕
电 话:010—81128401 010—81128406
附件:1.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农作物)申报表
2.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畜禽水产)申报表
3.2026年度农业主推技术介绍材料(模板)
4.2026年度农业重大引领性技术介绍材料(模板)
5.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农作物)汇总表
6.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畜禽水产)汇总表
7.2026年度农业主推技术汇总表
8.2026年度农业重大引领性技术推荐汇总表
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
2025年9月26日